| 释义 | 
		     法律主观:          公司开票的开具步骤如下:     1、领购发票;     2、按照规定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     3、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4、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