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领养子女登记的办理程序一般如下:1、提交收养材料。收养关系当事人要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登记手续,并提交相关的收养材料;2、审查。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和相关材料后,会在第二天起进行审查;3、发证。审查过后,符合收养条件的,会给当事人办收养登记,发收养登记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的条件】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