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消防责任事故罪既遂的裁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十五条规定,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三)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