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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标已经注册会被无效吗?
释义
    法律分析:商标已经注册的情况下也可能会被宣告无效,商标无效的情形主要是:
    (一)注册商标有明显瑕疵
    1、违反《商标法》的禁止性规定。即违反《商标法》第10条,注册的商标使用了法律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违反《商标法》第11条,注册的商标使用了法律禁止作为注册商标使用的标志;违反了《商标法》第12条,注册的立体商标是不具备显著特征、不能注册的标志。
    2、以欺骗手段获得注册。这是指注册商标人申请商标注册时以虚构、隐瞒事实,或以伪造申请文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等欺骗手段获得注册,如伪造营业执照、伪造药品或烟草管理部门的批文、伪造产地证明等。
    (二)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注册
    商标权人采取如侵犯他人在先权利、恶意抢注、侵害他人的商业信誉等不正当手段获得注册,其情形较为复杂。
    1、侵犯他人在先权利。这是指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实质上这一商标侵犯了他人的在先权利,如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肖像权、姓名权、商号权等民事权利。这类商标权无效的原因在于,申请人将他人享有的权利作为自己的商标申请注册,这是侵权行为,是法律所不能容忍的。
    2、恶意注册。这是指注册商标人申请注册时违反了诚信原则,恶意将他人有影响的商标、驰名的商标等申请注册。恶意注册的具体情形有:
    (1)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2)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商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3)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律害的;
    (4)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一标进行注册的;
    (5)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且商标权人是恶意申请注册并获得核准的。
    (三)注册商标争议
    根据保护在先原则,在先注册的商标权人有权请求撤销在后注册的商标。
    已经注册成功的商标不会轻易的被宣告无效,如果当事人自己清楚,申请注册商标的整个过程根本就不是依法进行的,那就要做好商标会被宣告无效的心理准备。任何人若是对注册商标有异议,最好在商标局下发注册证书之前就提出异议请求。
    一、恶意抢注商标的类型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和实践,恶意抢注行为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一)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行为
    1、复制、摹仿、翻译他人驰名商标申请注册的行为(《商标法》第十三条)。
    2、代理人或者代表人抢注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商标的行为(《商标法》第十五条)。
    3、抢注他人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商标法》第三十一条后段)。
    4、其它以不正当手段抢注他人商标的行为(《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
    (二)损害他人在先权利的恶意抢注行为
    《商标法》第三十一条前段规定申请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实际上是禁止恶意将他人具有商业价值的商号、外观设计、作品、姓名、肖像等抢注为商标。
    (三)以独占公共资源为目的的抢注行为
    此类抢注行为的基本特征在于将本属于公共资源的标记抢注为商标,商标注册后妨碍他人的正当使用造成市场秩序混乱,或者使用时容易造成相关公众对商品产地或者特点等发生混淆。例如:
    5、将旅游景区名称申请注册于旅游服务项目上。
    6、将具有表示商品特点的产地名称申请注册于该商品上。
    7、将缺乏显著特征的标记申请注册为商标。
    《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申请注册商标缺乏显著特征的,不予注册;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具有不良影响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法律依据: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驰名商标所有人,认为他人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其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或者他人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其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其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该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撤销。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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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18 0:4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