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破坏军婚有刑事责任。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第二百三十六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