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行政复议时需要提供哪些文件? |
释义 | 单位申请行政复议需携带相关材料,如复印件的行政复议申请书、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等。律师代理时需提供律师事务所所函和律师证。行政复议应遵守独立、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等原则。复议不停止执行,书面审理为主,合法与适当双重审查。单位可自行决定提交其他证据材料。 法律分析 一、单位申请行政复议需要携带什么材料 单位申请行政复议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一)行政复议申请书(两份原件); (二)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明材料或被申请人不作为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核对原件); (三)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成立批复(复印件,核对原件); (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 (五)授权委托书(原件); (六)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核对原件); (七)律师代理的,须提交律师事务所所函(原件)、律师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八)利害关系人申请复议的,须提交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九)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据材料。 二、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有什么 行政复议遵守如下原则: 1、独立复议原则。 2、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 合法是指要求复议机关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职责权限,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按法定程序进行审查,并根据审查的不同情况,依法作出不同的复议决定。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公正原则,是指行政复议要符合公平、正义的要求。 公开原则,是要求行政复议的依据、程序及其结果都要公开,复议参加人有获得相关情报资料的权利。 及时原则,是要求行政复议机关对复议申请的受理、复议的审查、复议决定的作出都应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内及时作出,不得拖延。 便民原则,是要求行政复议机关在具体的复议工作中,要尽可能为复议申请人提供便利条件,让复议申请人少耗费时间、财力和精力来解决问题。 3、一级复议原则。 4、复议不停止执行原则。 5、书面审理为主原则。 6、合法与适当双重审查原则。 单位申请行政复议需要提交单位的有关证明材料,比如营业执照。如果单位有委托代理人的话,那么还需要律师的事务所所函和代理律师的律师证。并且当事人还可以提交其他自身认为应该提交的证据资料。 结语 单位申请行政复议需要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如行政复议申请书、被申请人行为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等。若有委托代理人,还需提供律师事务所所函和代理律师的律师证。此外,申请人可根据需要提交其他证据。行政复议应遵守独立、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等原则,确保法律正确实施,保障公平正义,提供便利条件,不停止执行,以书面审理为主,实现合法与适当双重审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17修正):第三章 行政复议申请 第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17修正):第三章 行政复议申请 第十条 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申请人。 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申请行政复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17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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