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总 公司倒闭 若有 债务 的话,对企业法人的债务可以裁定由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负责偿还。总公司注销, 分公司 也要注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公司撤销分公司的,应当自撤销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 注销登记 。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 公司法 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的《 营业执照 》。公司登记机关核准注销登记后,应当收缴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