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介绍卖淫两三百次,情节严重,涉嫌介绍卖淫罪,如果犯罪嫌疑人符合条件的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办理取保候审,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最后法院审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