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一、第一类纠纷范围。     1、 婚姻家庭纠纷。包括离婚及离婚的财产纠纷、解除非法同居关系纠纷、恋爱引起的财产纠纷、抚养和赡养纠纷、解除收养关系纠纷等。     2、继承遗产纠纷。包括继承权纠纷、遗嘱继承纠纷、遗赠抚养协议纠纷、分割遗产份额纠纷等。     3、土地纠纷。包括宅基地纠纷、侵犯土地使用权纠纷等。     4、房屋纠纷。包括房屋确权纠纷,房屋买卖、使用、租赁、代管、典当、拆迁、调换等纠纷。     5、各种物权纠纷。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等纠纷。     6、相邻关系纠纷。包括相邻采光、通风、通行、排水、滴水、噪音、防险等纠纷。     7、涉及人身权纠纷。包括侵害他人身体的侵权纠纷,医疗事故纠纷,美容致人损害的纠纷,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损害的纠纷,被动物致伤造成的纠纷,侵犯他人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引起的纠纷。     8、债务纠纷。包括合同纠纷、代理纠纷、追还不当得利纠纷、无因管理索赔纠纷等。     9、知识产权纠纷。包括著作权纠纷,商标权纠纷,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纠纷,发明、发现权纠纷,工业产权转让、使用许可等纠纷。     10、各种票据纠纷。包括股票纠纷、债券纠纷、彩票纠纷等。     二、第二类纠纷范围。     1、劳动合同争议纠纷。     2、除名、辞退或开除争议纠纷。     3、 对企业作出的其他处理或处分决定不服争议纠纷。     4、关于是否工伤的认定争议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