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补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根据上述规定,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导致离婚的,另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损害补偿。【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补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根据上述规定,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导致离婚的,另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损害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