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损失财物的估算与计算 |
释义 | 被损坏财物的赔偿计算方法及范围:1、损坏财物要恢复原状或折价赔偿,侵害人应赔偿其他重大损失。2、可返还原物的要返还,修复后影响质量和价值的要补偿,不能返还的可用相同实物或按实际价值赔偿。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计算财产损失。赔偿范围包括直接损失、现场抢救费用、修复、折价赔偿、牲畜伤亡等。实物赔偿可协商确定。 法律分析 一、被人损坏的财物应该怎么计算赔偿数额 1、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2、对侵害财产所造成的损害,首先应该考虑的是,能返还原物的,要返还原物;原物损坏但能修复的要尽量修复;其次,修复后影响其质量和价值的,应予相应的经济补偿;最后,如果不能返还原物或恢复原状的,可以用种类和质量相同的实物赔偿,或按照被损害财产的实际价值赔偿。 3、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财产损失计算方式】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二、财产损害赔偿范围有哪些 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等。 3、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 4、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 5、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就地治疗为主;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经有关部门评估鉴定,折价赔偿。 6、实物赔偿。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 结语 在计算被人损坏财物的赔偿数额时,应考虑恢复原状或折价赔偿,并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的其他重大损失。对于损害财产造成的损害,应优先考虑返还原物或修复,若无法恢复原状,则可以用相同种类和质量的实物赔偿,或按实际价值赔偿。财产损失的计算方式应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其他合理方式进行。赔偿范围包括直接损失折款、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费用以及设施的修复和折价赔偿等。牲畜受伤但未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就地治疗,失去使用价值或死亡的应经评估鉴定后折价赔偿。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协商一致,用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八条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九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七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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