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一、交通逃逸怎么处理     1、交通逃逸的处理如下:     (1)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到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以下拘留;     (2)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生不得重新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二、交通事故起诉程序有哪些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开庭审理;     6、法院做出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