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一、解除合同的法律风险防范是怎样的 如果通过法定解除或约定解除的方式来解除合同,就会大大降低因解除合同而带来的法律风险。 法定的解除是指只要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约定解除应以双方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为准。 二、法定合同解除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1、一般应在法律规定(一般为一年)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内要求解除; 2、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3、解除合同一般应当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