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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共同房产,一方死亡后怎么继承
释义
    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丈夫死后,该房子的一半所有权归妻子,另一半属于丈夫的遗产,丈夫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由第一顺位继承人共同继承。
    一、丈夫有权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吗
    丈夫没有权利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有一半属于女方。没有遗嘱的,要让第一顺位继承人,也就是让配偶、父母、孩子一起继承。所以没有权利让丈夫处理。除非没有其他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二、是否必须要替夫还债
    是否要提夫还债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丈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妻子不需要偿还。
    2.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妻子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丈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妻子需要偿还。
    3.丈夫死亡,妻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应当以继承的遗产为限承担偿还丈夫个人债务的义务,放弃继承的除外。
    4.丈夫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妻子作为法定监护人,应当承担偿还义务。
    5.双方之间有财产、债务处分协议,约定该债务由妻子偿还的,妻子应当承担偿还义务。
    三、丈夫去世后房产的第一继承人是谁?
    丈夫去世之后,房子的第一继承人是妻子、父母以吸女。因为根据法律规定,这三种亲属关系的人;与被继承人联系最为密切,将这三种人规定为第一顺位继承人是顺应了我国公序良俗的发展,将财产遗传给自己的配偶、子女和父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注: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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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8/2 20:1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