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1、《机动车抵押登记申请表》原件;2、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3、《机动车登记证书》;4、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5、抵押权人为非国家金融机构时,需经公证处进行有效公证;6、代理的需有抵押人或抵押权人亲笔签署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法律依据:《汽车贷款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贷款人应当建立借款人信贷档案。借款人信贷档案应载明以下内容:
 (一)借款人姓名、住址、有效身份证明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借款人的收入水平及信用状况证明;
 (三)所购汽车的购车协议、汽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价格与购车用途;
 (四)贷款的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和担保情况;
 (五)贷款催收记录;
 (六)防范贷款风险所需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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