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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小孩迁户口需要哪些手续
释义
    小孩迁户口的手续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将结算申请交给转入地派出所,并获得接受证明;接着,等待转入地户籍警察的调查,并符合条件后,再次获得派出所的接受证明;然后,将接受证明交给转出派出所,获得搬迁证明,并取消原户口;最后,将搬迁证明交给派出所,同时办理相应手续,并准备好照片。
    法律分析
    小孩迁户口需要的手续:
    1、将结算申请,交给转入地派出所,派出所出具接受证明。派出所所有统一格式,只需填写几个简单项目即可;
    2、等待转入地户籍警察调查,符合转入条件的派出所出具接受证明;
    3、将接受证明交给转出派出所;转出派出所出具搬迁证明,同时取消账户;
    4、将搬迁证明交给派出所并办理相应手续,准备好照片。
    拓展延伸
    小孩户口迁移的办理流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骤:首先,父母需要到原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居民委员会办理户口注销手续,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等。接下来,父母需要前往目标地的派出所或居民委员会办理户口迁入手续,提交必要的申请表格、证明材料和照片。在办理过程中,可能需要提供父母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等证明文件。办理完成后,父母将获得新的户口本和居民身份证。此外,还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具体办理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派出所或居民委员会了解详细要求。
    结语
    小孩迁户口的手续包括:提交结算申请给转入地派出所,获得接受证明;等待户籍警察调查,再次获得接受证明;将接受证明交给转出派出所,获得搬迁证明并取消账户;将搬迁证明提交给派出所,办理相应手续并准备照片。办理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派出所或居民委员会了解详细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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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16 0:4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