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工伤残疾赔偿金是指用人单位依照法定程序向工伤职工支付的因工作造成伤残的经济补偿,其受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劳动者具有工伤或职业病鉴定证明; 2. 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律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或者参加了社会保险未按照规定申报工伤保险,或者未及时给予工伤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 3. 用人单位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或未落实职业健康防护措施的; 4. 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已确认工伤的事实; 5. 劳动者的伤残已经稳定。 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未作出工伤认定或者工伤认定不成立,造成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劳动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补缴:(一)补缴拖欠期间的工伤保险费;(二)按照实际出现的工伤情况及时支付应当支付的工伤保险金。”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或者参加了工伤保险未按照规定缴纳保险费的,应当承担停工留薪期间工伤保险金和因工致残津贴的全部责任。” 总之,用人单位必须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并且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支付应当支付的工伤保险金。对于因工伤造成的残疾,用人单位应当依据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