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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双方不要孩子如何处理?
释义
    离婚时,法院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双方不要的孩子。对于哺乳期内子女,一般由母亲抚养;对于哺乳期后子女,法院将根据子女权益和双方具体情况判决。对于两周岁以上子女,法院会优先考虑满足以下条件的一方:已绝育、子女与其生活时间较长、无其他子女、有利于子女成长等。对于十周岁以上子女,将重视子女意见。在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双方可协商轮流抚养。法院将综合考虑确保孩子生活的原则来做出决定。
    法律分析
    由法院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离婚双方当事人都不要孩子由法院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那在这个过程当中的话,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协商一致反映,也会尊重双方当事人协商的最终的结果,实在不行的话由法院判决。
    一般说来,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离婚怎么判孩子取决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二)对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一方有下列情形的可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它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育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母双方抚养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情形也可以作为法院判决抚养归归属的一个参考条件。
    (三)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主要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在离婚诉讼过程当中,如果双方当事人都不要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综合考虑更保证孩子生活的原则来进行确定。
    结语
    根据法院的裁定,离婚双方当事人都不要孩子的抚养权,法院将综合考虑保障孩子生活的原则来做出决定。一般情况下,哺乳期内的子女会随母亲抚养,而哺乳期后的子女则根据双方具体情况和子女的权益来判决。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在此过程中协商一致,并且法院会尊重他们的协商结果。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法院将根据子女的最佳利益作出判决。此外,对于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法院也会重视他们的意见。在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如果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法院也会予以准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七章 婚姻家庭权益 第七十一条 女方丧失生育能力的,在离婚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时,应当在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条件下,优先考虑女方的抚养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一百零七条 孤儿或者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抚养人与被抚养人的关系不适用本章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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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2 3:4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