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隐匿邮件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
释义 | 隐匿邮件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本罪是行为犯,只要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实施了隐匿邮件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侦查。私自隐匿邮件罪,是指邮政工作人员私自隐匿邮件的行为。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邮政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行为。 一、什么是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以及它的特征 邮政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故意延误投递邮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主体: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的主体是邮政工作人员。这里的邮电工作人员,是指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营业员、投递员、押运员或者其他从事邮政工作的人员。 行为: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的行为是严重不负责任,延误投递邮件。这里的延误投递,是指拖延、耽误邮件的分发、递送,没有按照国务院邮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限提交邮件。 客体: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的客体是邮件、这里的邮件,是指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寄送、递交的信件、申报、传真、印刷品、邮包、汇款通知、报刊杂志等。 二、怎么样构成侵犯通信自由罪? 构成侵犯通信自由罪的要件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权利。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的行为。 3、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三、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怎么判刑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的判刑:一般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是指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行为。其主体是邮政工作人员。邮政工作人员,是指国家邮政事业管理部门的营业员、发行员、分拣员、投递员、接发员、押运员以及受邮政部门委托的代办员、分邮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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