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过错方怎样认定 |
释义 | 离婚过错方主要表现为以下形式: 1、不忠实行为; 2、重婚; 3、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4、家庭暴力; 5、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6、不良恶习。 一、我国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我国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是夫妻感情破裂。至于夫妻感情破裂的表现可以是一方或者双方存在下列情形: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所谓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如果以夫妻名义了,则构成重婚。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所谓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如何认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认定有配偶者和他人同居的方式:一般来说,有配偶者与婚外的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的认定有配偶者和他人同居;如果双方是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的,则构成重婚同居;对犯重婚罪的,由人民法院判处以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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