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处属于哪个部门做什么业务? |
释义 | 公证处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业务范围: (1)办理各类法律行为公证。包括:各类合同、协议、委托、继承、收养等。 (2)办理各类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的公证。包括法人资格证书、公司章程、等。 (3)办理各类具有法律意义事实的公证。包括:意外事件、空难、海难、出生、生存、死亡、亲属关系、国籍等。 (4)办理各类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上的签名、印鉴属实,付本、节本、译本、影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公证事务。 (5)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三条规定,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遵守法律,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 《公证法》第四条规定,全国设立中国公证协会,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地方公证协会。中国公证协会和地方公证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 中国公证协会章程由会员代表大会制定,报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备案。 公证协会是公证业的自律性组织,依据章程开展活动,对公证机构、公证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 《公证法》第五条规定,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法规定对公证机构、公证员和公证协会进行监督、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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