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以起诉发包人吗 |
释义 | 实际施工人起诉发包人请求支付欠付工程价款时,应追加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共同被告,但不得追加发包人为诉讼当事人。发包人对实际施工人的直接支付责任仅限于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与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承担支付工程价款的连带责任无法成立。 法律分析 可以起诉发包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6条的规定,实际施工人直接起诉发包人请求支付欠付工程价款的,为查明案件事实,应当追加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共同被告;实际施工人直接起诉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得追加发包人为诉讼当事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6条的规定,实际施工人起诉发包人请求支付欠付工程价款的,发包人在欠付工程价款的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直接支付欠付工程价款的责任,发包人与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承担支付工程价款的连带责任没有法律依据。 拓展延伸 发包人是否可以被起诉? 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在特定情况下是可以被起诉的。发包人在承包工程中担负着一定的责任和义务,如果其违反合同约定或者未履行合同义务,给承包方造成损失或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承包方有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发包人的法律责任。然而,是否可以成功起诉发包人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事实和法律依据进行分析和判断。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法律咨询和诉讼指导。请注意,以上回答仅供参考,具体操作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 结语 根据最高法院的相关解释,实际施工人可以根据合同纠纷向法院起诉发包人请求支付欠付工程价款。然而,对于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实际施工人直接起诉时不得追加发包人为诉讼当事人。因此,在起诉发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时,发包人对于欠付工程价款的范围承担直接支付责任,而与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的连带责任没有法律依据。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和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四章 建筑工程监理 第三十五条 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四章 建筑工程监理 第三十三条 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七章 法 律 责 任 第六十七条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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