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质是打破人民公社体制下土地集体所有、集体经营的旧的农业耕作模式,实现土地集体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确立土地集体所有制基础上以户为单位的家庭承包经营的新型农业耕作模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三十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第三百三十一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