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应有以下内容:     1、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     2、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     3、被分割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4、分割财产的原则、方式、方法、标准;     5、各协议人分得之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6、分割后财产的交付和转移条件;     7、价格补偿和债务承担问题;     8、违约责任;     9、其他事宜,例如办理登记和批准手续的问题,涉及第三人的问题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