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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酒后误伤警察怎么处理
释义
    酒后误伤警察,可能会被行政处罚,严重的可能会构成妨害公务罪或者故意伤害罪。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酒后打警察轻伤,妨害警察执行公务的,依照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妨害公务致警察重伤以上后果的,按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喝酒喝死人在一起的人有什么法律责任?
    喝酒喝死人在一起的人如果有下列责任需要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没有下列情况的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1.强迫劝的人。
    2.明知对方不能喝酒或喝酒可能对对方身体造成伤害的情况下仍劝其饮酒的人。
    3.共同饮酒后未劝阻饮酒者驾车离去。
    4.共同饮酒后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的人,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自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己的行为时,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因此出事的共同饮酒者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唆使饮酒者酒后驾车的人。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以上就是为您梳理的答案,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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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18 16:4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