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产权继承如何办理? |
释义 | 房屋产权继承的办理,要根据继承方式而定: 1、如果是遗嘱继承的,继承人需要携带被继承人死亡证明、遗嘱、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到当地的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继承即可; 2、如果是法定继承的,由所有的继承人携带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到相关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产继承。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一、父母的遗产继承是怎么规定的 父母遗产继承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二、不需要公证如何继承房产 不需公证继承房产的方法如下: 1、继承者自行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前往房管部门办理房子过户的手续; 2、携带法院发放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前往房管局机进行过户登记; 3、如果继承人同意,那么可以前往公证机关办理相关的公证手续,并凭借公证文书办理过户手续。 一、房产继承的流程如下: 1、继承人先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3、携带相关材料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二、房产继承都需要的材料如下: 1、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 2、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如户口本等材料;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房产权属证明材料; 5、法律规定的其它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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