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职后,原单位还可以给开薪资证明吗? |
释义 | 劳动合同终止后,单位未提供离职证明,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证明,并办理相关手续。单位违反规定,劳动行政部门可要求改正,并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原单位不给开离职证明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拓展延伸 离职后,如何获取离职证明以及薪资证明? 离职后,要获取离职证明以及薪资证明,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操作。首先,与原单位的人事部门或人力资源部门联系,向他们说明您的需求。通常情况下,他们会要求您提供一些必要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证明文件,例如离职申请、身份证明等。其次,填写相关申请表格,注明您需要离职证明和薪资证明。在填写表格时,请确保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以便他们与您取得联系。最后,耐心等待处理时间。通常,原单位会在一定的时间内为您办理离职证明和薪资证明,并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将其发送给您。如果在一定时间内没有收到回复,您可以再次与他们联系催促进度。记住,保持礼貌和耐心对待整个过程,以确保顺利获取所需证明文件。 结语 如遇原单位不给开离职证明,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证明,并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开具书面证明,劳动行政部门将责令改正,如给劳动者造成损害,应承担赔偿责任。离职后,您可以与原单位联系,填写申请表格,注明需求,并耐心等待处理。如有问题,可催促进度。保持礼貌和耐心,确保顺利获取所需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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