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非营利性的民间社会团体。中国预防性病艾滋病基金会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国性社会团体。 中国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简称协会)成立于1993年11月30日,国家民政部登记,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卫生部)主管,挂靠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由全国各地性病艾滋病防治工作者、热心性病艾滋病防治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以及与性病艾滋病防治工作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自愿结成的全国性、专业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法律依据 《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一条 为了规范基金会的组织和活动,维护基金会、捐赠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力量参与公益事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基金会,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 第三条 基金会分为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以下简称公募基金会)和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以下简称非公募基金会)。公募基金会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围,分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和地方性公募基金会。 第四条 基金会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不得危害国家安全、统一和民族团结,不得违背社会公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