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去派出所开无犯罪证明需要以下材料:,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两者的复印件。2、聘请单位的介绍信或者证明。3、自己户口所属的村委证明。(开证明的人要在证明上签名再盖章)。4、申请人填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去户口所属的派出所领取)。无犯罪证明即无犯罪记录证明,是指一个人没有犯罪行为、没有受过刑事处罚、属于守法公民的证明书,需要或有必要时由当地公安机关出具。法律依据:《公安派出所组织条例》第二条 公安派出所的职权如下:     (一)保障有关公共秩序和社会治安的法律的实施;     (二)镇压反革命分子的现行破坏活动;     (三)预防和制止盗匪和其他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     (四)依照法律管制反革命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     (五)管理户口;     (六)管理剧场、电影院、旅店、刻字、无线电器材等行业和爆炸物品、易燃物品及其他危险物品;     (七)保护发生重大刑事案件的现场,协助有关部门破案;     (八)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的工作;     (九)在居民中进行有关提高革命警惕、遵守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的宣传工作;     (十)积极参加和协助进行有关居民福利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