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离婚案件可以委托他人代理进行立案,接受、送交法律文书等活动,但是开庭必须本人亲自参加。 离婚案件有其特殊性,需要亲自表达想要离婚的意愿,所以开庭时候必须亲自到庭,表明态度,而其他的事情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