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应该是原来在银行贷款买房的人还,且银行是抵押权人不经抵押权人同意房子是不能转让的。     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按期取息,而无使用管理房屋的权利,待借款还清,产权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终结在借款合同中设置房产抵押时,若债务人没有及时还款或是借款不还或者贷款不还,债务人名下的房产有可能会被拍卖,债权人告上法院,法院查实并判决后,会执行债务人名下房产,法院会对债务人的房产进行拍卖以偿还该借款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一条依据本法第三百九十六条     规定设定抵押的,抵押财产自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确定:     (一)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权未实现;     (二)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解散;     (三)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四)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     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财产的处分】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抵押权人可主张房屋转让行为无效。不动产设定抵押权,应办理抵押物登记,登记的目的在于确保财产的稳定和交易的安全,购房消费者应通过登记簿查询房屋上的权属状况,其疏于审查而遭致的损失不应转嫁给抵押权人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