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可以扣掉工资吗 |
释义 | 工资应在劳动合同中明确,但并不一定表现为具体的金额,也可以表现为明确的计算方式。如计件工资时,写明计件定额和计件单价,提成工资应写明提成基数与比例等。《劳动合同法》第17条将劳动报酬规定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同时该法的第18条进一步规定了工资约定不明时的处理程序。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可以按照以下程序进行:首先,双方重新协商工资标准,适用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如果前面无法解决问题,那么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应当同工同酬。用人单位如果认为同工不同酬,应当负举证责任。 一、劳动合同上不写发工资吗? 劳动合同不可以不写工资。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中的必备条款。若合同中没有写,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重新订立劳动合同。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必须写明工作岗位、工作地点、薪酬、劳动合同期限等必备条款内容,但实践中公司出于避税考虑,大都没有填写工资金额,此时员工应当保留好工资条和工资卡发放流水,员工工资具体以实际发放的工资金额为准。 二、工地拖欠工资没有签合同怎么办?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如果公司不发工资,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提起劳动仲裁。是可以胜诉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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