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署责任认定书是否意味着案结事了? |
释义 |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结束,但赔偿问题仍未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起诉维权来解决。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和过错程度来确定责任。如果一方过错导致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多方过错导致事故,根据行为和过错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或次要责任;如果各方均无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则各方均无责任。如果一方故意造成事故,对方无责任。 法律分析 责任认定算结束,赔偿好没有结束,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维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拓展延伸 签署责任认定书后,案件是否终结? 签署责任认定书并不意味着案件的终结。责任认定书是针对案件中涉及的责任方进行确认和界定的文件,它记录了相关事实和证据,并确定了责任的承担者。然而,案件的终结通常需要经过更多的程序和决策。例如,案件可能需要进一步的审理、调解或仲裁,最终才能达成最终的结论。只有在经过法律程序的完全处理后,当法院作出判决或达成和解协议,案件才能真正终结。因此,签署责任认定书只是案件处理过程中的一步,而不代表案件的最终结局。 结语 责任认定并不意味着案件的结束,赔偿问题仍待解决。如果协商无果,可以通过起诉来维护权益。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交通管理部门应根据当事人行为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责任。若一方过错导致事故,则承担全部责任;若多方过错导致事故,则根据行为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承担主要、同等或次要责任;若各方无过错,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且各方无责任。若一方故意造成事故,他方无责任。需要强调的是,签署责任认定书并不代表案件的终结,还需经过更多法律程序才能真正终结。 法律依据 (三)遇有突发事件时,在预防预警、救死扶伤等工作中表现突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八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二章 预防与应急准备 第二十四条 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和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制定具体应急预案,为交通工具和有关场所配备报警装置和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设施,注明其使用方法,并显著标明安全撤离的通道、路线,保证安全通道、出口的畅通。 有关单位应当定期检测、维护其报警装置和应急救援设备、设施,使其处于良好状态,确保正常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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