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实行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相结合的方式安置。以及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党委、政府负责安排工作和职务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由政府协助就业、发给退役金。 法律依据: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 第三十五条 计划分配到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退休时的职务等级低于转业时军队职务等级的,享受所在单位与其转业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 件人员的退休待遇。本条 规定不适用于到地方后受降级以上处分的军队转业干部。 第三十六条 计划分配到企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其工资和津贴、补贴、奖金以及其他生活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所在企业的有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