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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新刑诉法关于回避的规定有什么?
释义
    关于回避的规定是:审判人员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翻译人员的;与本案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其回避。
    一、辩护人可以申请审判人员回避吗
    辩护人有权提出回避申请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二、民事诉讼法回避规定的法定原因有
    有下列法定原因: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与当事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的。
    2、本人或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4、与办案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同胞兄弟姐妹关系的。
    5、本人与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这些其他关系包括了姻亲、同学、同事、师生等。
    6、审判人员、监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
    7、凡在一个程序中参与过本案工作的人员,不得再参与该案其他程序的处理。
    8、根据《法官法》的规定,法官的配偶、子女不得担任该法官所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三、刑事诉讼代理人的范围有哪些
    刑事诉讼代理,是指代理人接受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以及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参加诉讼,进行活动,由被代理人承担代理行为法律后果的一项法律制度。《刑事诉讼法》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被害人的近亲属也有权委托律师为被害人的刑事诉讼代理人。诉讼代理人的主要范围包括律师;人民团体或者被害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被害人的监护人和亲友。但下列人员不得被委托担任辩护人:(一)被宣告缓刑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二)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三)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五)本院的人民陪审员;(六)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七)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审判人员违反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其回避:
    (一)违反规定会见本案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二)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办理本案的;
    (三)索取、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
    (四)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活动的;
    (五)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人借用款物的;
    (六)有其他不正当行为,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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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7/29 19:3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