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九级伤残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本文讲述了交通事故的9伤残赔偿标准以及医疗费、住院费、误工费、护理费、生活费和财产损失费的具体标准。同时提到了交通事故的处理规定,包括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调解期限、调解协议和调解终结书的制作和生效等。最后强调了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应第一时间报警和拨打救护车以保护自身安全,同时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处理交通事故。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9伤残赔偿标准是按照伤残程度比例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费的具体标准是根据医院对伤者受伤程度的治疗需要计算并及时支付。案子结了以后,如果伤者尚未出院或需要继续治疗,则需根据治疗进度继续支付费用。 住院费:伤者在医院的一切费用由当事人支付。 误工费:若伤者住院或伤的较严重,从而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减少了收入。所减少的收入也应由当事人支付。 护理费:若伤者需要护理工,那么护理费也应由当事人付费。(护理费数额由护理工的收入,人数,期限,级别等综合决定的。) 生活费:当事人理应支付伤者的生活费用 财产损失费:如果伤者因这次车祸损失了部分财产,当事人也应赔偿。 营养费:营养费根据伤者的伤残情况和医疗结构的意见确定。 当然,在发生这样的“意外”的时候,我们应第一时间选择报警和拨打救护车,避免自身的安全受到威胁。 责任的划分需要交给警方部门,同时既避免了肇事者的逃逸,同时又保护了自身的安全。 一、交通事故的处理规定是什么? 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十五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 公安机关应当将调解书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由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结语 交通事故9伤残赔偿标准是按照伤残程度比例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费的具体标准是根据医院对伤者受伤程度的治疗需要计算并及时支付。住院费由当事人支付,若伤者需要护理工,护理费也应由当事人付费。生活费和财产损失费也应由当事人支付。在交通事故发生时,当事人应第一时间选择报警和拨打救护车,避免自身的安全受到威胁。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公安机关应制作调解书,调解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制作调解终结书。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二十三条 精神损害抚慰金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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