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口头遗嘱在法律上如何生效? |
释义 | 口头遗嘱需危急情况下订立,需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遗嘱人解除危急情况后,可书面或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口头遗嘱将不再有效。口头遗嘱必须在危急情况下订立,并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我国法律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但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可以以书面或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此时之前立的口头遗嘱不再有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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