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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档案法规定下列不属于应当纳入归档范围的是什么
释义
    我国《档案法》规定,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下列材料,应当纳入归档范围:
    (一)反映机关、团体组织沿革和主要职能活动的;
    (二)反映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主要研发、建设、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以及维护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权益和职工权益的;
    (三)反映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城乡社区治理、服务活动的;
    (四)反映历史上各时期,国家治理活动、经济科技发展、社会历史面貌、文化习俗、生态环境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归档的。
    其他的材料不得纳入档案范围,国家规定不得归档的材料,禁止擅自归档。
    档案法规定下列不属于档案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档案法规定下列不属于档案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是单处罚金。根据我国《档案法》规定,利用档案馆的档案,有本法第四十八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档案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档案服务企业在服务过程中有本法第四十八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档案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或者个人有本法第四十八条第三项、第五项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档案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征购所出卖或者赠送的档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四十四 档案馆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发现本单位存在档案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消除档案安全隐患。发生档案损毁、信息泄露等情形的,应当及时向档案主管部门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十三条 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下列材料,应当纳入归档范围:
    (一)反映机关、团体组织沿革和主要职能活动的;
    (二)反映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主要研发、建设、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以及维护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权益和职工权益的;
    (三)反映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城乡社区治理、服务活动的;
    (四)反映历史上各时期国家治理活动、经济科技发展、社会历史面貌、文化习俗、生态环境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归档的。
    非国有企业、社会服务机构等单位依照前款第二项所列范围保存本单位相关材料。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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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22 23:4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