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的个人权利可以继承吗 |
释义 | 股东的权利是可以被继承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公司章程中有其他的限制性规定,按照公司章程执行。因为有限公司更具有人合性。股份公司更具有资合性。 一、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在我国若是成立有限责任公司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出资;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符合法律对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规定;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住所,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二、女儿可否继承父亲的公司股权 女儿一般是能继承父亲股权。但被继承人另有指定,或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遗赠抚养协议优于遗嘱,遗嘱优于法定继承的顺序办理。且自然人股东死亡后,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外,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 三、公司法对股东权益保障的具体体现 一、允许股东查阅会计账簿,强化了股东知情权。 公司对查阅股东的不正当目的承担举证责任。倘若公司无端怀疑,无故拒绝提供查阅,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二、明确赋予股东对公司经营者的索赔权。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自由更具弹性和效率。 股东向股东之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时不需履行股东会的决议程序,只需股东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 四、首次确认股东的退股权。 五、股东有权就存在瑕疵的股东会决议提起无效确认之诉与撤销之诉。 六、引入了股东的累积投票权。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七、规定小股东的股东代表诉讼提起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五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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