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为解决员工就餐,公司设立员工餐厅,为共同维护良好的就餐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1.员工餐厅由物业公司进行统一管理。     2.员工应严格按照物业规定的用餐时间、根据公司工作安排等实际用餐。     3.就餐人员应持餐券就餐,由个人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4.员工应自觉按顺序排队就餐,做到注意礼让、有序,注意请外单位或客     人优先就餐。     5.就餐人员根据自身情况盛饭打汤,不得浪费粮食,如造成浪费,需按照     物业公司或食堂相关规定交纳罚款或接受处罚。     6.因工作需要或外出办公延误就餐时间,需事先通知综合部。餐厅内不准     随地吐痰、向地面倒水、顷洒杂物,不得大声喧哗,文明用餐。     7.爱护公物及餐具,用餐完毕自觉将餐具放至食堂指定的地点,非正常损耗的物品损坏由当事人照价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