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两限房离婚分割有什么规定吗 |
释义 | 两限房离婚分割的规定如下: 1、由父母出资买且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认定为个人财产。另有约定的除外; 2、一方婚前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 3、一方婚前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而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归登记方,且应当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4、其他两限房离婚分割的规定。 一、婚后买房一方出资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一方出资购买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但也有例外:如果父母婚后全款出资买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一方用其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且登记自己名下,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二、何为夫妻共同房产 1.婚后购买的房子。 2.婚前购买,但婚后产权登记把对方的名字给补上去。 3.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 4.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 5.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6.继承或赠与所得的房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房产除外。 7.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有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以上列举的是常见情形,并不是所有情形,具体要视情况而定,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三、婚前买房与婚后买房权属有区别吗 (一)婚前购买的房产:1、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为个人财产2、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为夫妻共同财产(二)婚后购买的房产:1、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为一方的个人财产2、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3、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为夫妻共同财产4、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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