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期间产生的交通费谁承担 |
释义 | 诉讼期间产生的交通费由承担事故责任的人承担具体如下: 1、交通费的承担责任取决于产生费用的原因和具体情况; 2、对于工作中产生的交通费用,一般由用人单位承担。公司派员工前往外地出差、开会等,产生的交通费用由公司根据相关政策进行报销。如果公司没有明确规定,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3、对于个人生活中产生的交通费用,一般由个人自行承担。个人自驾车前往旅游、探亲等,产生的交通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如果是因为工作原因产生的个人交通费用,也可以申请报销。 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赔偿项目大致包含以下内容: 1、医疗费; 2、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宿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 7、必要的营养费; 8、残疾赔偿金; 9、残疾辅助器具费; 10、被扶养人生活费; 11、康复费; 12、后续治疗费; 13、丧葬费; 14、死亡补偿费等。 综上所述,双方可首先就上述项目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不经过协商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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