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签了劳务合同,但是想要辞职的,可按如下方式:劳动者提前三十天递交书面辞职信,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