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拖久工人工资上公司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有权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第十条 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有权依法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有权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公开举报投诉电话、网站等渠道,依法接受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举报、投诉。对于举报、投诉的处理实行首问负责制,属于本部门受理的,应当依法及时处理;不属于本部门受理的,应当及时转送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投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