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认定构成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 |
释义 | 本罪的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海关或边防的正常活动;本罪的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放行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本罪的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要件为特殊主体,即海关、边防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本罪的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即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而故意予以放行。 一、走私武器弹药罪的构成情况是怎样的 走私武器、弹药罪由以下要件构成: 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武器、弹药的禁止进出口制度,对象是武器、弹药。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运输、邮寄武器、弹药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单位。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是武器、弹药而仍然非法携带、运输、邮寄,企图使之进出国(边)境。 二、构成走私核材料罪有什么条件? 构成走私核材料罪的条件有以下这些: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核材料的禁止进出口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运输、邮寄核材料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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