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业保险的领取方式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失业保险是指由国家或地方政府出资,为失业人员提供经济补偿和服务的社会保险制度。失业保险的领取方式包括以下几种: 1. 按月领取失业金:失业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领取失业金。失业金的数额根据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来计算,一般为最低工资的50%-80%。 2. 发放一次性失业补助金:失业人员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申请领取一次性失业补助金。补助金的数额根据当地的规定而定,一般为失业金的3-6倍。 3. 经济适用型安置:失业人员可以申请经济适用型安置,由政府提供住房和一定的生活补贴。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申领失业金的条件的,按照下列标准发放失业金: (一)在失业前12个月内,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发给最低工资的50%; (二)在失业前12个月内,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发给最低工资的60%; (三)在失业前12个月内,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24个月以上的,发给最低工资的80%。 第十六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发放一次性失业补助金: (一)失业前12个月内,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但不满2年的,发放3个月失业金的额度; (二)失业前12个月内,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2年,但不满3年的,发放4个月失业金的额度; (三)失业前12个月内,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3年,但不满4年的,发放5个月失业金的额度; (四)失业前12个月内,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4年,但不满5年的,发放6个月失业金的额度; (五)失业前12个月内,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5年的,发放7个月失业金的额度。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