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民法典几岁可以解除收养关系 民法典规定,收养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所以一般情况下,成年后可以解除收养关系。但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协议解除及因违法行为而解除】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关系恶化而协议解除】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收养关系解除的方式 通常上,解除收养关系应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 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 3、送养人行使对养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权的; 4、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的。 并且,解除收养关系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 1、协议解除 收养人与送养人之间或收养人与成年的被收养人之间,经过协议达成一致解除收养关系。一旦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后,双方需要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协议解除的要满足以下条件: (1)双方就解除收养关系达成合意; (2)双方均须为完全行为能力人; (3)在夫妻共同决定形成的收养关系解除时,仍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决定。 2、诉讼解除 双方不能达成协议解除的,可起诉到法院请求解除收养关系。比如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其中一方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法院会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就会判决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