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是如何界定非法集资的 |
释义 |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规定:本条例所称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非法集资的防范以及行政机关对非法集资的处置,适用本条例。法律、行政法规对非法从事银行、证券、保险、外汇等金融业务活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那非法集资的钱还能要回来吗? 非法集资的钱如果被警察及时追回还能要回来,如果属于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产,应当予以没收。 以上就是对非法集资界定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非法集资的防范以及行政机关对非法集资的处置,适用本条例。法律、行政法规对非法从事银行、证券、保险、外汇等金融业务活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本条例所称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和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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