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构成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的条件有: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供应血液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从事供应血液的单位;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为故意。 一、强迫卖血罪的四个构成条件? 强迫卖血罪的四个构成条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二、制作血液制品重伤人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有: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采供血机构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制作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第二款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