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1)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     (2)条件必须是不确定的事实,即当事人不能肯定条件在将来是否会成就。如果将将来肯定要发生的事实作为条件的,应视该条件为期限;如果将将来不可能发生的事实作为条件的,应认定该合同无效。     (3)条件是当事人约定的,而不是法定的。如果将法定条件约定在合同中,应视为未附条件。     (4)条件必须合法。在将不法事实作为条件的情况下,应认定该合同无效。     (5)条件不得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矛盾。如果二者之间相互矛盾,则表明行为人的意思表示是不真实的,应认定合同不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五十一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